八字大六壬紫微斗数基础知识之四气五味
基本概念 编辑 中医五行 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具有温热、升腾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具有承载、生化、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 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五行学说用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中维持协调平衡的。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既用作在理论上的阐释,又具有指导临床的实际意义。 五行属性及归类编辑 五行属性归类历代医家为了说明人体内外的整体性和复杂性,亦把人体的脏腑组织、生理活动、病理反应,以及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界事物作了广泛地联系。 (1)以五行之特性,说明五脏之功能。如木性生发条达,肝性喜条 中医五行 达而主疏泄;水性滋润下行,肾藏精而主水。因此,肝属木、肾主水,其它脏腑亦是如此。 (2)形成了以五脏为主体,外应五方、五季、五气等,内联五脏、五官、形体、情志等的五个功能活动系统。 (3)此五个功能活动系统,说明了人体的内环境与外在自然环境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联系,如春属木,肝气旺于春,春天多风等。在内则肝与胆相表里,开窍于目,主筋,主怒,在病理上易于化风等。 应当指出上述是该表横的联系,若从纵的方面来看,则表示此五类事物或现象之间具有相生相克和制化胜复的关系。 五行归类的意义归类方法(1)第一种观点 这种观点起源于《洪范》。今人多理解为: 中医五行 木的特性:日出东方,与木相似。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南方炎热,与火相似。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中原肥沃,与土相似。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日落於西,与金相似。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北方寒冷,与水相似。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 中医五行 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2)第二种观点 这种观点起源于当代学者聂文涛对《素问》的训诂。 五行的性质应从“平气”、“不及”、“太过”三方面考虑。平气时,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备化,金曰审平,水曰静顺;不及: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监,金曰从革,水曰涸流。太过:木曰发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坚成,水曰流衍。从这三面考虑之后,才能体会出中医学思维中对生命自我维护的理解。对人体能力的不同理解,正是中西医学的差别所在。 五行属性归类,主要用于概括人体及其与自然界多种事物或现象在属性上的某些内在联系。例如以五行特点来比象说明五脏之某些生理功能特点:如木性条达曲直,有生发之特点,而肝性柔和舒畅且主疏泄,又主升发之气,故肝属木;火为阳热之象,有上炎之性,而心为阳脏主动,心阳有温煦作用,故心属火;土为万物之母,有生化、长养万物之特性,而脾能运化水谷精微,为气血生化之源,后天之本,故脾属土;金有清肃,收敛特性,而肺主呼吸,主肃降,故肺属金;水有湿润下行之特性,而肾能藏 中医五行 精,主人体水液代谢之调节并能使废水下行排出体外,故肾主水。 中医学把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称之为"天人相应",五行学说则把人体脏腑形体和自然界相类似的有关事物,分别归属于五行系统,从而说明人体五脏系统和自然界同类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通应、相互影响的关系。而且系统与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说明脏腑间客观存在的某些生理联系,用以解释某些病理现象,并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例如,脾属土,故与五官之"口"、情志之"思"以及季节之"长夏"、气候之"湿",不仅存在着某些生理上的内在联系,而且在病理上也能得到某些反映和验证。如口甜,可反映脾湿蕴盛等。 五行的基本规律编辑 五行的相乘、相侮相乘与相侮,是五行关系在某种因素作用影响下所产生的反常现象。乘,即乘虚侵袭。侮,即恃强凌弱。相乘,即相克的太过,超过了正常制约的力量,从而使五行系统结构 中医五行 关系失去正常的协调。此种反常现象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乘者本身不足,乘袭者乘其虚而凌其弱。二是乘袭者亢极,不受它行制约,恃其强而袭其应克之行。 应当说明,"相克"与"相乘"是有区别的,相克是正常情况下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正常制约关系遭到破坏以后的过度克伐,是反常现象。在人体,则前者是生理状态,后者则为病理状态。 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是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协调的另一种表现。同样也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克者亢极,不受制约,反而欺侮克者。如金应克木,若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为木(亢)侮金。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如金本克木,若金气虚衰,则木因其衰而侮金,即为木侮金(衰)。 所以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即是说,五行若某一行之气太过,则对其所胜(我克)之行过度制约,而发生相乘。而对其所不胜(克我)之行发生相侮,即反克。若某一行之气不足,则克我之行必过度制约而乘之。而己所胜者,即我克之行必因我之不足而反克相侮。例如临床所见的支气管扩张病证,病位在肺,每因肝气郁结,气急上逆,化火灼肺,而见咳血,则为木火刑金(即木旺侮金);肝郁气滞,影响脾胃消化吸收,则为木郁乘土。湿热型高血压,多因湿热困脾,引发肝失疏泄,肝阳亢逆,则为土侮木。至于金乘木(虚)证候,临床则为少见。 五行的相生、相克在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联系规律,所谓相生,即相互资生、促进 中医五行 、助长之意;所谓相克,即相互制约、克服、抑制之意。生克是五行学说用以概括和说明事物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基本观点。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其关系见下图: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相生关系又称之为"母子关系。" 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两方面关系,我克者为"我所胜",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所以,相克关系又称为"所胜"、"所不胜"的"相胜"关系。 事物内部系统结构的五个方面之间的相生、相克关系,构成了事物正常情况下的循环运动,因而经常处于运动发展之中,是不平衡的。然而就五行整体来看,相生与相克又都是在总和中表现出相对的动态平衡。而五行中的每一行,由于既生别行,又被别行所生;既克别行,又被别行所克,故在整体上也呈现动态均势。可见,五行所达到的平衡,不是绝对的静止,而是建立在运动基础上的动态平衡。 五行的制化、胜复五行系统结构之所以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主要在于其本身客观存在着两种自行调节机制和途径。一种是正常情况下的"制化"调节;一种则是在反常情况下的"胜复"调节。 制,即制约。化,是生化。所谓制化调节,主要是指五行系统结构在正常状态下,通过相生和相克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调节作用,又称为"五行制化"。 首先,从五行的整体作用可以明显看出,任何两行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四方面的关系,所以才能保证"制化"关系的正常。 即是说,木能克土,土能生金,金又能克木,从而使木不亢不衰,故能滋养火,而使火能正常生化。 火能克金,金能生水,水又能克火,从而使火不亢不衰,故能滋养土,而使土能正常生化。 土能克水,水能生木,木又能克土,从而使土不亢不衰,故能滋养金,而使金能正常生化。 金能克木,木能生火,火又能克金,从而使金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水,而使水能正常生化。 水能克火,火能生土,土又能克水,从而使水不亢不衰,故能滋养木,而使木能正常生化。 可以看出,正是这种相反相成的生克制化,调节并保持了事物结构的相对协调和平衡。因为相生、相克的过程,也就是事物消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不平衡的消长情况,其本身就是再一次相生、相克的调节,这样就会重复出现再一次的协调平衡。而正是这种在不平衡之中求得平衡,而平衡又立刻被新的不平衡所替代的循环运动,推动着事物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所谓胜复调节,主要是指五行系统结构在反常情况下,即在局部出现较大不平衡的情况下,通过相克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大循环的调节作用。胜复调节可使一时性偏盛偏衰的五行系统结构,经过调节,由不平衡而再次恢复平衡。 所谓"胜",即指胜气,是指因为某行之气太过所引起的对"己所胜"之行的过度克制。而胜气的一旦出现,则势必招致一种相反的力量将其压抑下去,即所谓复气。故《素问》又说:"有胜之气,其必来复也。"而且胜气重,复气亦重。胜气轻,复气亦轻。 例如火气太过,作为胜气则过分克金,而使金气偏衰,金衰不能制木,则木气偏胜而加剧制土,土气受制则减弱制水之力,于是水便旺盛起来,而把太过的火气克伐下去,使其恢复正常。若火气不足,则将受到水的过分克制,但火衰不能制金,引发金气偏盛,金气盛则加强制木,使木衰而无以制土,则必将引起土气盛以制水,水衰则制火力减弱,从而使火气相应得到逐渐恢复,以维持其正常。 如果单纯有胜而无复,也就是说当五行之中的作何一行出现有余(太过)而没有另一行的相应制约时,则五行系统结构的协调关系就被破坏,则会出现紊乱的反常状态,从而产生严重疾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五行关系看作是阴阳关系的逻辑展开和补充。受作用者,通过某些中间环节,反作用于作用者,产生反馈调节效应,从而使系统结构保持相对平衡。 五行的母子相及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皆属五行相生关系失常而出现的变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失常,影响到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的变化。母病及子的一般规律是:①母行虚弱,累及其子行也不足,导致母子两行皆虚。即所谓“母能令子虚”。如水虚不能生木,引起木行也不足,结果水竭木枯,母子俱衰。临床上常见的肾精亏虚,引起肝精肝血不足,或肾阴亏虚引起肝阴不足而肝阳上亢的病变,即属此类。②母行过亢,引起其子行亦盛,导致母子两行皆亢。如木行过亢,可引起火行过旺,导致木火俱盛。临床上常见的肝火亢盛引致心火亦亢,出现心肝火旺的病变,即属此类。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导致子母两行皆异常的变化。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是:①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也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即所谓“子能令母实”,一般可称为“子病犯母”。如临床上可见心火过亢引起肝火亦旺,结果导致心肝火旺的病理变化。②子行亢盛,劫夺母行,导致母行虚衰,一般可称为“子盗母气”。如临床上可见肝火太盛,下劫肾阴,导致肝阴肾阴皆虚的病理变化。③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一般也可称为“子盗母气”。如临床上可见心血亏虚引起肝血亦不足,终致心肝两虚的病理变化。[1] 分形的五行编辑 自相似五行分形元 五行在中医学中的运用 归属人体组织结构中医学运用了五行类比联系的方法,根据脏腑组织的性能和特点,将人体的组织结构分属于五行系统,从而形成了以五脏(肝、心、脾、肺、肾)为中心,配合六腑(胆、小肠、胃、大肠、膀胱、三焦),主持五体(筋、脉、肉、皮毛、骨),开窍于五官(目、舌、口、鼻、耳),外荣于体表(爪、面、唇、毛、发)等的脏腑组织结构系统,为脏象学说的系统化奠定了基础。 此外,中医学根据"天人相应"的观点,运用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方法,将自然界的有关事物或现象也进行了归属,并与人体脏腑组织结构的五行属性联系起来。如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等与自然界的五方、五季、五味等相联系,这样就把人体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反映了人体内外环境之间的相互收受通应关系。例如春应于东方,风气主令,故气候温和,阳气生发,万物滋生,人体之肝气与之相应,故肝气旺于春。 说明五脏病理变化的相互影响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响和传递,谓之传变,即本脏之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之病亦可以传于本脏。从五行规律来说,则病理上的传变主要体现于五行相生的母子关系及五行相克的乘侮关系。 (l)相生关系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种情况: 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系病变从母脏传来,并依据相生方向传于属子的脏器。临床多先见母脏病候,继则又见子脏病候。如水不涵木证,即肾阴亏虚,不能滋养肝阴,阴不制阳,以致肝阳虚亢,临床可见腰膝酸软,耳鸣遗精,眩晕,健忘,失眠,急躁易怒,咽干口燥,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等症。 子病犯母,又称"子盗母气",系病变从子脏传来侵及属母的脏器,临床多见先有子脏病候,继则又见母脏病候。如心肝火旺证,即心火亢盛而致肝火上炎,可见心烦失眠,或狂躁谵语,口舌生疮,舌尖红赤疼痛,又兼见烦躁易怒,头痛眩晕,面红目赤等症。 (2)相克关系传变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两种情况: 相乘传变,即相克太过而致疾病传变。如木亢乘土,即肝脾不和证或肝胃不和证,临床多见肝气横逆,侵及脾胃,导致消化吸收功能紊乱。多先见肝病证候,继则又见脾气虚弱或胃失和降证候。如肝气横逆,可见烦躁易怒,胸闷胁痛,眩晕头痛等证。横逆犯胃则继见恶心,嗳气,吞酸,呕吐等症。横逆犯脾则继见纳呆,厌食,脘腹胀满,大便溏泄或不调等脾虚失运病证。 相侮传变,即反克为病。如木火刑金,即肝火犯肺之证,临床多见心肝火旺,肝火亢逆,上犯肺金,灼伤肺津或肺络,一般先见胸胁疼痛,口苦,烦躁易怒,脉弦数等肝火亢盛之症,继则又见咳嗽,甚则咳血,或痰中带血等肺失清肃之候。由于肝病在前,肺病在后,病变由被克脏传来,故属相侮规律传变。 应当指出,所谓五行母子或乘侮关系之传变,在临床上并不是必定要发生的,此种传变发生与否,还与脏气虚实、病邪性质,以及护理治疗等多方面因素或条件有关,一般来讲,脏气虚则传,脏气不虚则不传或难以传变,对此应灵活看待,不能机械理解。 说明脏腑生理功能与某些相互联系中医学根据五行之特性,用以说明五脏的某些生理特性和功能作用。如木性可曲可直,条顺而畅达,肝属木,故肝喜条达而恶抑郁,并有疏泄之功能;火性温热而炎上,心属火,故心阳有温煦之功能,心火易于上炎;土性敦厚,有生化万物之特性,脾属土,故脾有消化水谷,运输精微,营养五脏六腑、四肢百骸的功能,又为气血生化之源;金性清肃收敛,肺属金,故肺具有清宣肃降之功能;水性润下,有下行、闭藏之性,肾属水,故肾主水液代谢之蒸化排泄,并有藏精功能。 中医学认为五脏的功能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着的。五脏是人体生理活动的中心。五脏之间在生理上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共同完成整体的生理活动。五脏配属五行,不仅阐明了五脏的某些功能特点,而且认为五脏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联系,并由此说明五脏之每一脏都与其它四脏发生着关系,从而概括出五脏的整体联系。试从相克和相生两方面来进行叙述如下: 脏腑之间的相互资生联系,如肾能藏精,肝能藏血,肾精可以化生肝血,此即肾水滋养肝木,即水生木;肝藏血,心主血脉,肝之贮藏血液和调节血量功能正常,则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发挥,此即肝木上济心火,即木生火;心主血脉,又主神志,脾主运化,为气血生化之源,又主统血,心之阳热可以温运脾阳,心主血脉功能正常,血能荣脾,脾才能发挥主运化、生血、统血之功能,此即心火温运脾土,即火生土;脾能转输精微,益气以充肺,从而维持肺主气之功能,并使之宣肃正常,此为脾气生养肺气,即土生金;肺主气,职司清肃,肾主藏精纳气,肺气肃降则有助于肾精之闭藏和气之摄纳,肺气肃降,水道通调,又能促进肾主水功能的发挥,此即肺金滋养肾水,即金生水。 可以看出,五脏之间相互资生的关系,即是运用五行相生的理论来阐明的。 脏腑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如肺气肃降,气机调畅,可以抑制肝气之上逆和肝阳之上亢,此即金克木;肝气的条达,可以疏泄脾湿之壅滞,此即木克土;脾气运化,可以调节肾主水功能,以防止水湿之泛滥,此即土克水;肾水的滋润,上济于心,以制约心火的亢炎,此即水克火;心之阳热,可以制约肺气的清肃太过,此即火克金。亦可看出,五脏之间在生理功能上的相互制约,亦是运用五行相克理论来阐明的。 总之,五脏之间的生克关系,说明每一个脏在功能上均有他脏资助,因而本脏不至于虚损;又能制约其它脏,因而使它脏不致过亢;若本脏之气过盛,则有他脏之气制约之;而本脏之气虚损,则又有他脏之气以滋养之。可见,通过这种生克关系,即把脏腑紧密地联结成一个整体,从而维持了人体内环境的协调统一。 此外,关于人体与外界环境,如四时、五气,以及饮食五味的关系,中医学亦是用五行之规律来加以说明的,在此不一一列举说明。 1、含义 四气又称四性,即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它反映药物在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作用倾向,用以说明药物作用性质。寒凉和温热是对立的两种药性;寒和凉之间、热和温之间,是程度上的不同,也就是说药性相同,但在程度上有差别,温次于热、凉次于寒。 此外,在寒热温凉之外,还有“平性”,“平性”的含义是指药性平和,寒热之性不甚明显,但实际上仍有偏温、偏凉之不同。 2、确定依据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应的,即药性的确定是以用药反应为依据,病证寒热为基础。 凡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属于寒性或凉性,也称寒凉药,多具清热降火、凉血解毒、滋阴退热、泄热通便、利尿、清化热痰、清心开窍、凉肝止痉、提高机体免疫力等作用。 凡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属于温性或热性,也称温热药,多具温中散寒、温肺化饮、暖肝散寒、补火助阳、温阳利水、温通经络、引火归原、回阳救逆等作用。 3、所示效用 四气,从本质上而言,只有寒热二性。 寒凉药如黄芩、黄连、黄柏、大黄等;常用来治疗热性病症(高热烦渴、面红目赤、咽喉肿痛、温毒发斑、血热吐衄、火毒疮疡、热结便秘、热淋涩痛、黄疸水肿、痰火咳嗽、高热神昏、热极生风、脉洪而数等阳热证) 温热药如附子、干姜、肉桂等;常用来治疗寒性病症(四肢厥冷、脘腹冷痛、面色苍白、中寒腹痛、肺寒喘咳、寒疝作痛、阳痿早泄、宫冷不孕、阴寒水肿、风寒痹痛、血寒经闭、虚阳上越、亡阳厥脱等阴寒证)。 注意:应用药物必须对证,如不对证,药物的偏性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4、具体表述 寒、热、温、凉、平是对药物四气的概括性表述,通常标以大热、大寒、微温、微寒等予以区别,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的进一步区分。 5、阴阳属性 四气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温热属阳,寒凉属阴。 6、临床应用 据病证的寒热选择相应的药物:寒证—热药;热证—寒药 据病证的寒热程度的差别选择相应的药物。如:大寒证(亡阳证),须选大热药(附子、肉桂)等;微寒证(脾胃虚寒证),选温性药(煨姜) 寒热温凉还有程度上的差别,如当用热药而用温药,当用寒药而用凉药,则病重药轻,达不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反之,当用温药而用热药反伤其阴,当用凉药而用寒药易伤其阳。如治疗寒热错综的复杂病证,则又当寒热药并用。如治疗真寒假热证,则当用热药,真热假寒证,又当用寒药。 感受风寒、怕冷发热、流清涕、小便清长、舌苔白,这是寒的症状,这时用紫苏、生姜煎了汤饮服后,可以使病员发一些汗,就能消除上列症状,说明紫苏、生姜的药性是温热的。如果生了疗疮、热疗、局部红肿疼痛,甚至小便黄色、舌苔发黄,或有发热,这就是热的症状,这时用金银花、菊花来治疗,可以得到治愈,说明金银花、菊花的药性是寒凉的。】】 1、含义 五味是指药物因功效不同而具有的辛、甘、酸、苦、咸五种药味,它既是药物作用规律的高度概括,又是部分药物真实滋味的具体表示。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但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属关系,故习称五味。 2、确定依据 ①五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 瓜之酸,芒硝、食盐之咸等。 ②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如葛根、石膏均能透热解肌,即云其 味辛,但实际口尝却并无辛味。 ③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并无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后者有消痈散结作用,常用于 痈疽疮毒初起或脓成不溃之证。二者的作用皆与“辛能散、能行”有关,故皆标以辛味。磁石并无咸味,因 其能入肾潜镇浮阳,而肾在五行属水与咸相应,磁石因之而标以咸味。 由此可知,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 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并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古至今,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 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3、所示效用及临床应用 五味的基本作用: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过食、偏嗜五味对五脏系统都有损害。 ***辛: 能散、能行,有发散、行气、活血等作用。一般治疗表证的药物如麻黄、薄荷;治疗气血阻滞的药物如木香、红花,都有辛味。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外,还包含了芳香辟秽,芳香化湿,芳香开窍等作用。辛味药多辛散燥烈,易耗伤气阴(津),故气虚、阴(津)亏,表虚多汗等不宜用。 ***甘: 能补、能缓、能和,即有补虚、和中、缓急、调和药性的作用。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诸药等。某些甘味还具有解药食中毒的作用,故又有甘能解毒之说,如甘草、绿豆等。换言之,一般滋补性的药物及调和药性的药物,大多数有甘味。 “淡味”附于甘,能渗、能利,有渗湿利水的作用,多用于水肿、小便不利等证,如猪苓、茯苓、薏苡仁等。甘味多腻滞,易助湿碍脾,脾虚湿滞勿用甘味滋补,古人有“中满忌甘”之说。 ***酸: 能收、能涩,有收敛固涩作用,多用于体虚多汗,久泻久痢,肺虚久咳,遗精滑精,尿频遗尿等正虚无邪之滑脱不禁所致诸证。如五味子涩精、敛汗,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等。换言之,一般带有酸味的药物,大都具有止汗、止渴等作用。 “涩味”附属于酸,亦具有收敛固涩作用,如龙骨、牡蛎涩精,赤石脂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敛止血、固精止带等,但酸味与涩味相似而不尽相同,如酸能生津开胃、酸甘化阴等,皆是涩味所不具备的。酸能敛邪,故有实邪者勿用。 ***苦: 能泄、能燥、能坚。泄即通泄、降泄和清泄,如大黄通下泻火为通泄,杏仁降气平喘为降泄,栀子清热泻火为清泄;燥即燥湿,用于湿证,湿证有寒湿、湿热的不同,故苦味药相应地分为苦寒燥湿和苦温燥湿二类,如黄连苦寒用于湿热证,苍术苦温用于寒湿证。坚阴含义有二,一是通过泻火而达到存阴的目的,如黄柏、知母用于肾阴亏而相火亢盛之证。二上指坚厚肠胃,如投用少量苦味的黄边有厚肠止泄作用。换言之,一般具有清热、燥湿、泻下和降逆作用的药物,大多数有苦味。 此外,药理研究表明,少量苦药有开胃进食的作用,但服用过量,反能伤胃,临床上对芦荟、穿心莲等极苦的药物,多采取入丸、装胶囊吞服等用法,以减少对胃的刺激,避免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因苦能燥,易伤阴津,阴津不足者不宜用。 ***咸: 能软、能下,有软坚散结和泻下通肠作用,多用于瘰疬、瘿瘤、痰核等病证。如海藻、昆布消散瘰疬,鳖甲软坚散结,芒硝泻下通便等。此外,咸味还能入肾补肾,如紫河车、鹿茸、蛤蚧等能补肾壮阳益精。咸又入血,如犀角、玄参味咸入血分而有凉血的作用。但咸味药不宜多食,尤其是高血压动脉硬化者更是如此,另有的咸味药有伤脾胃,如芒硝,脾虚便溏者慎用。总之,一般能消散结块的药物和一部分泻下通便的药物,带有咸味。 4、阴阳属性 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5、气味配合 四气和五味分别从不同角度说明药物的作用,气偏于定性,味偏于定能,二者合参才能较全面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和性能。 气味配合原则有二:一为任何气与任何味均可组配,二为一药中气只能有一,而味可以有一个,也可以有二个或更多。味越多,说明其作用越广泛。 气味配合规律有二:一为气味均一,二为一气二味或多味。 气味配合与疗效的关系: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如麻黄、紫苏均味辛性温而发散风寒;气同味异,功能不同,如浮萍辛寒能发汗清热,芦根甘寒能清热生津,黄连苦寒能清热泻火,牡蛎咸寒能育阴潜阳;味同气异,功效有别,如石膏甘寒能清火生津,石斛甘凉清热生津,黄芪甘温能补气升阳,山药甘平能平补脾肺肾;一气多味,作用广泛,如白术苦甘,苦能燥湿,甘能补脾。 6、关于四气五味 四气指药物有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五味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药味。每味中药的四气五味不同,因而有不同的治疗作用。四气五味理论最早载于《神农本草经》,其序录云:“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书中以四气配合五味,共同标明每味药的药性特征,开创了先标明药性,后论述药物功效及主治病证的本草编写体例,奠定了以四气五味理论指导临床用药的基础。 ①性和味分别从不同角度说明药物的作用,二者合参才能较全面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和性能。一般说,性味相同 的药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同;性味不同的药物,功效也就有所区别 ②味同气异者,作用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例如,紫苏、薄荷皆有辛味,能发散表邪,但紫苏辛温,能发散风寒;薄荷辛凉,能发散风热。麦冬、 黄芪皆有甘味,前者甘凉,有养阴生津作用;后者甘温,有温养中焦,补中益气作用。 ③气同味异者,作用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例如,黄连、生地黄均性寒,皆能清热,用治热证。但黄连苦寒,清热燥湿,主治湿热证。生地黄甘 寒,能清热养阴,用治虚热证。 气和味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每一种药物既有一定的气,又具有一定的味。某些药物还具有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味。气和味构成药物的性味,而从药物的性味又可反映出药物的一定的功能。例如,紫苏性味辛温, 辛能发散,温能散寒,所以可知紫苏的主要作用是发散风寒;芦根性味甘寒,甘能生津,寒能清热,所以可 知芦根的主要作用是清热生津等。 在治疗表症的时候,都选用辛味发散的药物,再根据表寒症及表热症之分来选用辛温药和辛凉药。在遇 到热性病引起津液缺少,口渴喜饮等症状时,就从甘寒清热生津的药物中来选用,如鲜芦根、天花粉等,而 不宜用苦温燥湿类的苍术、厚朴等,性味相同的药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同;性同味不同或味同性不同的 药物在功用上也都有相同和相异之处。如,黄连苦寒,可以清热燥湿;浮萍辛寒,可以疏散风热。党参甘 温,可以补中益气,而芦根甘寒,能够清热生津。我们不能把药物的气和味孤立看待,应该有机地联系应用】】 1、含义 升降浮沉即指药品物在人体的作用趋向,这种趋向与所疗疾患的病势趋向相反,与所疗疾患的病位相同,用于说明药物的作用性,以指导临床用药。升指升提举陷,降指下降平逆,浮指上行发散,沉指下行泄利。《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气味阴阳归属及其升降浮沉的不同作用,根据机体升降出入障碍的不同病位病势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为中药升降浮沉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确定依据 ***药物的质地 药物所具有的升降浮沉特性与药物的质地有关,花、叶、皮、枝等质轻的药物大多是升浮的,如苏叶、菊 花、桂枝、蝉衣等,分别有解表散邪、透发麻疹等升浮作用;而种子、果实、矿物、贝壳等质重者大多是沉 降的,如葶苈子、枳实、牡蛎、代赭石等,分别有降气平喘、消积导滞、潜阳熄风等沉降作用。 亦有少数例外:如“诸花皆升,旋覆独降”,“诸子皆降,蔓荆独升”等。 ***药物的气味厚薄 凡气味薄者多主升浮,如苏叶、银花,气味厚者多主沉降,如熟地、大黄等。 ***药物的性味 药物的性味,凡性温热、味辛甘的药品为阳性,多主升浮,如桂枝,而性寒凉,味酸、苦、涩、咸的药为阴 性,多主沉降,如天花粉。 ***药物的效用 药物的临床疗效是确定其升降浮沉的主要依据。 凡味属辛甘,气属温热,具有升阳举陷、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都能上行向外,药性是升浮 的;如麻黄、桂枝、黄芪等, 凡味属苦酸咸,气属寒凉,而具有泻下通便、清热、利尿渗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收 敛及止咳平喘等功效的药物,则下行向内,药性都是沉降的。如大黄、芒硝、山楂等。 但有少数药物,升降浮沉的性能不明显,或存在着既升浮又沉降的“双向性”,如川芎能“上行头目”(升浮)以祛风止痛,又可“下行血海”(沉降)以活血调经。掌握药物升降浮沉性能,可以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以纠正机体功能的失调,使之恢复正常。 4、阴阳属性 升浮属阳,沉降属阴 5、影响因素 药物的升降浮沉作用可受四气五味、质地轻重、炮制方法、配伍应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每一味药物的升降浮沉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影响其转化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即1)炮制和2)配伍,如酒炒则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如大黄泻热通便主治下焦热结便秘,若用酒炒,可治疗目赤肿痛上焦热证;知母主清肺胃之火,盐炒知母则主泻下焦肾火。 在复方配伍中,性属升浮的药物在同较多沉降药物配伍时,其升浮之性可受到一定的制约,反之,性属沉降的药物同较多的升浮药同用,其沉降之性亦能减弱。故李时珍说:“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配伍的不同也可改变药物的升降浮沉作用,如升浮药在一批沉降药中也能随之下降,反之沉降药在一批升浮药中也能随之上升。此外,脏腑气机的升降出入与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有关,即春夏宜加辛温升浮药,秋冬宜加酸苦沉降药,以顺应春升、夏浮、秋降、冬沉的时气特点,说明药物的升降浮沉特性还会在各种条件下发生相应的变化。 6、临床应用 各种疾病常表现出不同的病势:向上如呕吐、呃逆、喘息,向下如泻痢、崩漏、脱肛,向外如盗汗、自汗,向内如病邪内传等。在病位上则有:在表如外感表证,在里如里实便秘,在上如目赤头痛,在下如腹水尿闭等。消除或改善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来说需要分别具有升降或浮沉等作用趋向。 升浮与沉降是两种对立的作用趋向。一般来说,升浮药能上行向外,有升阳举陷、解散表邪、透发麻疹、托毒排脓、涌吐、开窍、散寒等作用,病变部位在上在表、病势下陷的宜用升浮药;沉降药能下行向里,有泻下通便、清热降火、利水消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止呕、止呃、平喘、收敛固涩等作用,病变部位在下在里、病势上逆的宜用沉降药。 有少数药物的作用趋向表现为“双向性”,即既能升浮,又可沉降,如麻黄既能发汗解表,亦可平喘利尿。 】】 1、含义 归经是药物作用的定位概念,表示药物作用的部位,归是药物作用的归属,经是指人体的脏腑经络。归经就是把药物的作用与人体的脏腑经络联系起来,用以说明药物功效的适应范围,从而为临床辨证论治提供选择用药的依据。 如酸枣仁能安神治心悸失眠,归心经;麻黄止咳平喘,归肺经;肝经病变每见胁痛、抽搐等,全蝎能解痉止痛,归肝经。有一些药物,可以同时归人数经,说明该药对数经病变均有治疗作用。如山药能补肾固精、健脾止泻、养肺益阴,归肾、脾、肺经。因此,归经指明了药物治病的应用范围,药物的归经不同,治疗的范围也就不同。 2、理论基础 药物的归经是以藏象学说和经络学说为基础,以所治病证为依据而确定的。 3、确定依据 ***药物的特性 药物归经与“五味”的联系: 味酸——能入肝;味苦——能入心;味辛——能入肺;味甘——能入脾;味咸——能入肾。 这种归纳,虽然对一部分药物是符合的,但不能作为规律性来认识。 ***药物的疗效 如肺有病变时,常出现咳嗽、气喘等症;肝有病变时,常出现胁痛、抽搐等症;心有病变时,常出现心悸、神志昏迷等……。在临床上,用贝母、杏仁能止咳,说明它们能归入肺经;用青皮、香附能治胁痛,说明它们能归入肝经;用麝香、菖蒲能苏醒神志,说明它们能归人心经……。由此可见,药物的归经也是人们长期从临床疗效观察中总结出来的。 4、表述方法 一般采用十二脏腑经络法表述,常直接书为归心、肺、脾、肝、肾等脏腑的名称,或不提脏腑之名而用经络的阴阳属性表述,如少阴、太阴等,有时也将二者结合起来,如少阴心经等。 5、临床应用 掌握归经,有助于提高用药的准确性,使临床用药更加合理。如头痛的原因很多,疼痛的性质和部位亦各有不同,羌活善治太阳经头痛,葛根、白芷善治阳明经头痛,柴胡善治少阳经头痛,吴茱萸善治厥阴经头痛,细辛善治少阴经头痛,治疗时必须考虑到药物的归经特点方可提高疗效。 归经学说主要阐明药物作用的定位,与气味的定性,升降浮沉的定向,构成了中药“三位一体”的药性基础,对于完整地解释药物的作用原理有着重要意义。另外还须注意,归经所依据的是用药后的机体效应所在,而不是指药物成分在体内的分布,勿将中医脏腑经络定位与现代医学的解剖部位混为一谈。 】】 1、含义 毒性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毒性反应与副作用不同,它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必须认识中药的毒性,了解毒性反应产生的原因,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 2、确定依据 含不含有毒成分:如砒石、马钱子等含有毒成分。 用量是否适当:使用剂量是否适当,是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关键,未超过人体对药物的最大承受量,即为无毒,超过则为有毒。有毒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比较接近或相当,因而治疗用药时安全度小,易引起中毒反应。无毒药物安全度较大,但并非绝对不会引起中毒反应,如人参、知母等皆有产生中毒反应的报道,这与剂量过大或服用时间过长等有密切关系。 3、影响有毒无毒的因素 药物的毒性与品种、入药的部位、产地、采集时间、贮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给药途径、用量、使用时间的长短、在皮肤粘膜施用面积大小以及病人的体质、年龄、性别、种属、证候性质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使用有毒药物时,应从上述环节进行控制,避免中毒的发生。 4、引起中药中毒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 品种混乱、误服毒药、用量过大、炮制失度、剂型失宜、管理不善、疗程过长、配伍不当、辨证不准、个体差异…… 5、使用有毒药的注意事项 用量要适当,采用小量渐增法投药,要忌初用即给足量,以免中毒。 采制要严格,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严格把住采制的各个环节,杜绝伪品。 用药要合理,杜绝乱用滥投,孕妇、老幼及体弱者忌用或慎用毒烈之品。 识别过敏者,及早予以防治。 】】 1、配伍含义与目的 配伍,就是按照病情需要、治法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在一起应用的方法。其目的是增强治疗效果、扩大治疗范围、适应复杂病情、减少不良反应。 2、七情配伍: 七情配伍,除单行外,论述的是单味中药通过简单配伍后的七种性效变化规律,故叫做药性“七情”: 1)单行 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 治轻度的肺热咳血等。 2)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 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3)相使 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 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清热泻火的黄芩与 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时,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 4)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和消 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5)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 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 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6)相恶 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 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7)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 ****变化关系 (1)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2)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3)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4)另一些本来单用无害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 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药物的配伍 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并确定一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适当剂型,即为方 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 3、君臣佐使 君臣佐使是从多元用药的角度,论述各药在方中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它高度概括了中医组方原则,是七情配伍的发展。 1)君药: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又称主药。 2)臣药:是协助主药以加强治疗作用的药物,又称辅药。其意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和主证的药 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有三个意义。 一是佐助药,治疗兼证或次要症状的药物; 二是佐制药,用于主药有毒,或药性峻烈须加以制约者,即“因主药之偏而为监制之用”之义。这两种 一般称为“正佐”法; 三是反佐药,用于因病势拒药而加以从治者,如温热剂中加入少量寒凉药,或于寒凉剂中加入少量温热 药以消除寒热相拒,药不能进的现象。 4)使药:有两种意义。 一是引经药,即引导它药直达病所的药物,如治上部疾患用桔梗为引,治下部疾病以牛膝为引等; 二是调和药性的药物,如方剂中常用甘草、大枣以调和药性等。 4、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用药禁忌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1)配伍禁忌: 是对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若在一起配伍应用很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包括: ***十八反诸药: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反贝母、栝蒌、半夏、白蔹、白芨;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半蒌贝蔹芨攻乌——半(半夏)蒌(瓜蒌)贝(贝母)蔹(白蔹)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也就是说,半夏、瓜篓、贝母、白蔹、白及不能与川乌、草乌一起配伍应用; 藻戟遂芫俱战草——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也就是说,海藻、大戟、甘遂、芫花不能与甘草一起配伍使用; 诸参辛芍叛藜芦——诸参(人参、丹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叛;也就是说,人参、党参、元参、沙参、苦参、太子参、西洋参、丹参及细辛、芍药(包括赤芍、白芍)不能与藜芦一起配伍应用。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膊莫相依。 即:硫磺不可与朴硝配伍; 水银不可与砒霜配伍; 狼毒不能与密陀僧配伍; 巴豆不能与牵牛配伍; 丁香不能与郁金配伍; 牙硝不可与京三棱配伍; 川乌、草乌不可与犀牛角相配伍; 人参不能与五灵脂配伍应用; 肉桂不能与赤石脂配伍。 换言之,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这十九种药物虽然在配伍应用时会产生药物效价降低、失效或相反的作用等。但在治疗某些疾病时,为了治疗的需要,或为了消弱某些药物的作用,有时医生根据自己的治疗经验还要选择十九畏的药物相互配伍,从而达到特殊的治疗目的。 2)妊娠用药禁忌 凡能损害胎儿或可引起流产的药物,均属妊娠禁忌。 根据药物对于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称食忌,俗称忌口。一般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粘滑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具体病症具体应用。如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烈性酒;肝阳上亢,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者,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等不易消化之物;疮疡、皮肤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和辛辣刺激之品等。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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